香港物業印花稅制漏洞
  Mar 3 2017

2017年3月3日 - 近期,香港政府加徵了從價印花稅(AVD);除獲豁免(首次置業的香港永久居民)或另有規定外,所有住宅物業買家須劃一支付15%印花稅。假設一名海外買家打算在香港置業,在新從價印花稅稅制生效後,加上買家印花稅所徵收的15%稅款,他將要額外支付共樓價30%的稅款。
 
觀察市場對新印花稅制的即時反應,可看到需求急劇下跌,買家延遲簽約,發展商亦暫緩旗下物業的銷售。然而,兩個月後的市況卻截然不同,一手市場的需求已見復蘇,物業交投轉趨活躍,特別是豪宅物業銷售,反映樓市已消化是次印花稅辣招的消息。儘管我們不能就此下定論,指香港樓市的需求上升與新印花稅制的漏洞有關,但仍可了解買家以什麼方法減少印花稅開支。
 
 
1. 單次購入多個物業  
 
根據稅務局條例,新印花稅制的徵收範圍延伸至每一次交易的總金額。實際上若單次銷售合約包含多個住宅物業,不論任何原因或意圖,均會被視為單次交易。這代表若首次置業的香港永久居民單次購買多個物業,只須支付基本印花稅(4.25%),遠低於分開購買多個物業須支付的從價印花稅稅率(15%)。
 
但需留意,徵收的印花稅金額由稅務局釐定,暫時未有實質指標,因此這個拆解方法在法律上未必可行。2016年,地產發展商大鴻輝主席梁紹鴻斥逾港幣12.24億元購入三個山頂豪宅;由於過去他一直以公司名義置業,即使已擁有不少物業,仍屬首次置業買家,因此是次成交只需繳付4.25%基本印花稅。這個節省印花稅的方法早有市���先例,而多個豪宅新盤亦相繼出現「首次置業」富豪買家。
 
 
 
2. 以公司名義購買物業
 
除了可利用《印花稅條例》中首次置業買家可獲豁免之條例,梁紹鴻的例子亦帶出了另一個避過印花稅辣招的方法,就是透過空殼公司購買物業。香港政府及彭博(Bloomberg)報告指,2011年間香港大部分港幣二千萬以下的物業買賣都是以公司名義來完成交易,並且能成功節省印花稅開支。  
 
透過購買空殼公司來購買物業,買家最終可節省可觀的印花稅開支,因與股份轉讓相關的印花稅費用只是0.2%。話雖如此,此方法需要買家有清晰的頭腦分析、亦可能涉及複雜的法律文件或爭辯,因此大多數買家對此方法有所保留。
 
 
 
 
 
 
 
3. 善用發展商優惠 
 
香港金融管理局收緊樓宇按揭的按揭成數和政府的印花稅辣招,讓不少欠缺財力的買家難以入市,因此不少地產發展商均為買家提供優惠。中原物業指,香港大部分發展商不僅為買家提供一按計劃,更會為買家補貼近7成印花稅款項。例如最近長實地產旗下位於元朗的新盤「意花園」,為了吸納投資者及內地客戶,破天荒向購買指定8幢「米萊諾大道洋房」的買家提供全額印花稅代繳優惠。 樓盤內其他單位亦有不同折扣,樓價最高優惠為18.8%,以吸引更多買家。
 
這個節省印花稅方法只適用於一手市場樓盤買賣。發展商為增加銷售數字,往往會提供高成數按揭計劃和大量補貼印花稅的優惠予買家,有意置業人士不妨考慮及多留意新樓盤的單位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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